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劳动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及有关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国家、省、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对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
(三)负责全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编制下达全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全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的管理。
(四)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人才规划、培养、选择、推荐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做好来蔚专家(包括外国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出入国(境)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选拔、派遣和管理科技副职。
(五)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规定;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指导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六)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各项管理政策和实施办法;做好国家公务员培训组织实施工作。
(七)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发展和规范人才市场;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八)管理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工作;对全县企业职工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进行宏观调控、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行业工资收入、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的政策规定。
(九)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聘用工作;综合管理全县政府系统机关、事业单位股级以下工作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的调配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任免议案和县政府任免人员的任免手续等有关事宜;负责县政府系统的股级人员任免工作;综合管理政府的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政府奖励办法,审核上报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综合管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负责县政府系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军队转业军官安置和培训工作;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军官的管理和服务。
(十二)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对县直部门、社会服务单位及乡镇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统一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十三)统筹管理全县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发展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并实施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贯彻执行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政策规定;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有序流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贯彻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和妇女就业政策。
(十四)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和培训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工作;负责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与管理;拟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做好劳动预备役制度的组织实施;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配合省厅、市局做好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评估认定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鉴定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负责全县企业职工信访、政策咨询工作;参与企业职工集体上访、突发性事件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和处理工作;监督检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落实情况;参与劳动模范评定有关工作。
(十七)综合管理全县社会保险机构和社会保险工作(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等保险);负责全县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
(十八)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和有关信息的采集、处理。
(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蔚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置9个职能股(室),股级职数15名。
(一) 办公室
联系电话:7212198
贯彻落实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决定,搞好综合协调和行政管理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各项事宜。协助各股室搞好调查研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做好信息反馈和文书档案、政府系统人事档案的管理使用和保卫保密工作,做好全局离退休人员服务。会同全局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其它工作。
(二)干部股
联系电话:7212198
按照上级政策负责编制县政府各部门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系统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人员的定期统计与综合分析;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计划管理;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预测工作;负责承办县政府系统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干部流动调配工作和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军官接收安置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军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工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县政府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事宜,县政府系统股级干部任免工作;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国外智力引进及专业技术人员出入国(境)的管理服务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科技副职的配备管理。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挂蔚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联系电话:7212238
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及聘用后管理和考核工作;推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负责非国有单位、农村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申报;负责各类专家选拔、培养、推荐、申报工作。
(四)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电话:7212268
认真贯彻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指示精神,对县直部门、社会服务单位及乡镇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统一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的政务公开工作。
(五)工资福利股(挂蔚县工资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
联系电话:7212268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监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项工资福利政策;负责工资调整、职务变动的工资审批及确定新录用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军官、退伍兵、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及调动、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性津贴、补贴及奖励工资、奖金发放工作;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贯彻执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经营者收入和行业工资收入管理办法;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及工效挂钩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国家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政策规定。
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工人离退休、退职工作;负责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补贴审批、临时工待遇确定、工龄续接、伤残等级和劳动医疗鉴定及待遇确定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社会保险机构和社会保险工作(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女工生育等保险);监督检查机关、事业单位工时制度、休假制度以及各项保险福利执行情况。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和培训工作
(六)劳动关系监察股(就业股)
联系电话:7212268
负责全县劳动合同工作,审核企业集体劳动合同;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负责退伍兵及转业军官家属安置及工人调配工作;参与劳动模范评定有关工作。
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受理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申诉、举报,并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女工、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并组织监督检查;负责企业职工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和处理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咨询工作。统筹管理全县城乡劳动力就业和劳动力市场,监督、管理和指导就业服务、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工作,促进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发展;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失业保险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全县企业下岗职工审核发证、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全县企业职工“两个确保”综合工作;负责县企业解困和再就业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七)劳动争议仲裁股(挂蔚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联系电话:7213189
综合管理全县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企业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负责劳动争议(包括集体协议争议)的预防、调节、仲裁和劳动合同签证工作;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参与集体上访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工作。
(八)职业技能开发股
联系电话:7213189
负责全县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贯彻落实职业技能开发有关法律、法规并进行监督检查;管理技工学校和全县社会职业培训机构;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申报审批;负责全县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考核鉴定及技能竞赛、人才表彰工作;贯彻落实劳动预备役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省厅、市局做好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评估认定工作。
(九)财审股
联系电话:7212268
负责局机关财务收支管理,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