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张家口市委、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蔚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张字[2002]23号)和中共蔚县县委、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蔚县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蔚发[2002]14号,设置蔚县粮食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县的粮食(含食油,下同)流通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流通的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流通政策的落实办法;组织落实上级有关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指导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二)制定全县粮食流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县粮油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制定全县粮食总量和品种平衡计划;搞好县内粮食总量和品种平衡;组织和实施粮油进出口计划。
(三)建立和完善粮食储备制度,监管在我县储存的各级储备粮油;研究提出县内储粮规模和吞吐计划,保障储粮安全;组织实施对全县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调剂丰欠余缺,应付突发事件;按照上级指令及市场需求及时抛售粮油,平抑粮价,稳定粮油市场。
(四)培育和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制定粮食批发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落实粮食流通准入制度,负责辖区内粮食购销企业、大型用粮企业和粮油批发企业收购经营资格审核工作,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法令对社会粮食流通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粮食法规和粮食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受理行政争议,协调组织粮食行业执法工作。
(六)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设施建设的规划、布局及实施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对粮食设施的建设投资。
(七)按照现有粮食财务体制,制定和落实消化粮食企业新老财务持帐措施,落实中央、省、市对粮食的各项政策补贴。
(八)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推动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制定全县粮食系统粮油、饲料、食品等工业发展规划和布局;指导粮食企业在搞好本业的基础上发展多种经营。
(九)组织落实粮食收购工作,指导企业按照“购得进、销得出、不亏损”的原则积极收购农民余粮,指导农民种植,推广实施“订单农业”。
(十)执行国家军粮供应政策,负责驻蔚部队粮食供应,组织军粮供应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完成全县军粮供应任务。
(十一)组织落实“一退双还”、“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和救灾抢险粮食供应政策,制定供应办法,组织粮源,监督实施。
(十二)建立粮食预警机制,发布粮食供求信息,引导粮食生产与流通。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蔚县粮食局内设6个职能股 (室)。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行政、文秘、档案、总务、后勤、党务、纪检、监察、群团及全局工作督办。
(二)粮油购销股
负责制定发展规划、编制流通计划,组织粮油购销,指导农民种植,发展“订单农业”。
(三)财审股
负责全县粮食企业财务管理指导、内部审计监督和资产运作管理。
(四)人事保卫股
负责人事、劳资、武装、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及老干部工作。
(五)保管股
负责全县粮食企业的仓储管理工作。
(六)监督检查股
负责企业收购经营资格审核,实施全县粮食行业管理,监督检查粮食法规和粮食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维护流通秩序。
联系电话:7011637
办公地址:县城南关环岛 |